招聘计划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4家医疗卫生单位,拟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70人。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对象
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2021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
3.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能够正常参加2021年度就业派遣的应届毕业生。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13:3017:00。
12月21日-22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专业考核,并收取聘用人员相关材料。
2.招聘地点: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双选会大厅(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国防科技园1号楼一层)。
招聘形式
1.由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招聘会。考生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考核采取面谈与专业考核相结合方式,由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进行面谈,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同时查验毕业生有关证件及材料。组织开展专业考核,专业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专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收取材料
就业推荐表原件(盖章);成绩单原件(盖校级公章);三方协议;身份证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个人简历。
体检、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黎老师,010-60281459m.sdsgwy.com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2021届毕业生招聘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