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一)一中岗位(2个):中学体育1个,中学音乐1个。
(二)民中岗位(3个):中学英语1个,中学语文1个,中学物理1个。
(三)职中岗位(2个):中学体育1个,中学英语1个。
(四)县直属小学岗位(4个):小学语文4个。
二、公开选调条件
(一)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学校章程,服从学校安排,恪守公民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师德高尚,具有团队精神。
3.截止2020年8月31日在乡镇学校任教满5年以上(特岗教师满8年),近3年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4.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公开选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选调具体要求
1.报考镇沅一中学科岗位
(1)对象:全县各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2)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现任教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镇沅民中学科岗位
(1)对象:全县各中学在职在编教师。
(2)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现任教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镇沅职中学科岗位
(1)对象:报考英语岗位的为全县各中学在职在编教师,报考体育岗位的为全县各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2)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现任教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镇沅县小学科岗位
(1)对象:全县各乡镇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2)学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现任教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当年不任课的。
4.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三、公开选调程序
发布公开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业绩量化→笔试→面试→确定拟选调人员→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发布公告: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9月11日8:30—9月15日17:30
2.选调学校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镇沅一中:罗老师 15087993230
镇沅民中:张老师 13759008536、师老师13577978620
镇沅职中:周老师 15911293139
镇沅县小:陈老师 13577990799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1)。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相关获奖证书、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文件复印件1份。
(4)考核结果证明(附件3)。
(5)相关任职文件复印件。
(6)班主任工作证明(附件4)。
(7)教学业绩证明(附件5)。
(8)其他证明报考人员资格及业绩量化评分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各选调学校负责,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达不到1:3开考比例则取消该选调岗位。
(四)业绩量化
业绩量化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由各选调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2020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开选调教师业绩量化表》(附件2)要求,对各岗位报考人员进行考核量化,总分100分。业绩量化成绩由各选调学校报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县教育体育局及全县中小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理论,总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2020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不会轻易改变,如有改变会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设在镇沅县城区,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9月22日。
(4)笔试成绩查疑时间:笔试成绩公布后至9月23日11:30止。
(六)面试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业绩量化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体育、音乐学科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专业技能考核;其他学科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设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面试时间:9月26日8:00-17: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人大、政协进行监督。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从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业绩量化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拟选调人员由各选调学校统一组织到县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如体检不合格者或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选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进行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为保护选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十)办理选调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公开选调对象,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机关考试工作纪律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开选调工作程序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所有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根据岗位报考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且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校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三)服从调入学校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不服从高职低聘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公开选调,返回原单位工作,所缺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开选调人员须按照调动工作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公开选调。http://m.sdsgwy.com/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11日
| 附件1: | ||||||||
| 2020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 ||||||||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 号 码 |
现任职务 | ||||||
| 最高学历 | 所学专业 | 联系电话 | ||||||
| 参加工作时间 | 参加教育工作时间 | |||||||
| 任教学科 | 是否为班主任 | 健康状况 | ||||||
| 何种教师 资格 |
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 专业技术资格 | X级教师 | 现聘岗位 等 级 |
专技XX级 | |||
| 选调学校 | 选调岗位 | |||||||
| 个人简历 (从参加工作前一个学习经历开始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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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承诺 | 1.本人自愿选调该岗位,并保证填报的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被选调后,服从调入学校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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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签字: | ||||||||
| 年 月 日 | ||||||||
| 任教学校 意见 |
情况属实,同意报考。 学校(签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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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调学校 审核意见 |
符合应聘条件,同意报考。 学校(签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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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 ||||||
| 2020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开选调教师业绩量化表 | ||||||
| 报考学校: | 报考岗位: | |||||
| 姓名 | 单位 | |||||
| 性别 | 职务 | |||||
| 项目 | 项目 | 分值(分) | 自评得分 | 评定分值 | 备注 | |
| 教学竞赛 (25分) |
国家级一等奖 | 25 | 以获奖证书为准;取最高得分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 |||
| 国家级二等奖 | 20 | |||||
| 国家级三等奖 | 15 | |||||
| 省级一等奖 | 20 | |||||
| 省级二等奖 | 15 | |||||
| 省级三等奖 | 10 | |||||
| 市级一等奖 | 15 | |||||
| 市级二等奖 | 10 | |||||
| 县级一等奖 | 10 | |||||
| 县级二等奖 | 5 | |||||
| 教学业绩 (30分) |
单科成绩全县第一名 | 30 | 教学成绩以教研室提供的近三年小考、中考、县级统测学年末质量检测成绩为依据,取最高得分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 |||
| 单科成绩全县第二名 | 27 | |||||
| 单科成绩全县第三名 | 24 | |||||
| 单科成绩全县第四名 | 21 | |||||
| 单科成绩全县第五名 | 18 | |||||
| 单科成绩全县第六名 | 15 | |||||
| 单科成绩全县第七名 | 12 | |||||
| 单科成绩全县第八名 | 9 | |||||
| 单科成绩全县第九名 | 6 | |||||
| 单科成绩全县第十名 | 3 | |||||
| 课题研究 (25分) |
国家级规划课题负责人 | 25 | 以课题研究结题证书为准;取最高得分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 |||
| 国家级规划课题参与者 | 20 | |||||
| 省部级规划课题负责人 | 20 | |||||
| 省部级规划课题参与者 | 15 | |||||
| 市级课题负责人 | 15 | |||||
| 市级课题参与者 | 10 | |||||
| 县级课题负责人 | 10 | |||||
| 县级课题参与者 | 5 | |||||
| 荣誉称号 (10分) |
国家级荣誉称号 | 10 | 经县委教育工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评选认定的(优秀、先进)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十佳校长、最美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个人荣誉才给予认定,本项以取最高得分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 |||
| 省级荣誉称号 | 8 | |||||
| 市级荣誉称号 | 6 | |||||
| 县级荣誉称号 | 3 | |||||
| 任职经历(7分) | 担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文明确认定的中层及以上领导 | 2 | 以任职文件为准,以年度为单位计算,每年0.5分,不足1年的不计分,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2分。 | |||
| 担任班主任教师 | 5 | 以担任班主任学校证明为准,每年0.5分,不足1年的不计分,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5分。 | ||||
| 履职考核(3分) | 近三年履职考核结果 | 3 | 学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每年加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 | |||
| 总 分(100分) | ||||||
| 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所申报分值及提供的证明材料都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学校+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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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人: 审核人: | 日期: | |||||
| 备注:1.本表由应聘者填报,在报名时连同相应证明材料一并交招聘学校,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追责,并且五年内不得参加系统内公开选调。2.荣誉证书落款和文件发文部门为党中央、国务院视为国家级;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视为省级;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视为市级;县委、县政府、市教体局视为县级。3.本量化表由招聘学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评定,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计算该项分值。4.若因个人未申报相应分值,导致初选分值遗漏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