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招聘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石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0年8月18日-20日(8:0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石门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4.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按提示操作,用A4纸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
④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后,点击“证书验证”查询后,用A4纸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其中一项即可:(1)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证明材料。(2)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高校毕业生,不提交教师资格证相关审核材料。须提交本人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承诺书。
⑤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其中湖南查询网址http://www.hnyycs.org/,其他省发证的查其官网,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⑥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以取消、调整、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7.领取准考证:2020年8月21日15:00- 18:00在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103室)领取。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予以公示。
1.笔试
(1)考试形式: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90分钟。
(2)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22日8∶30--10∶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4)成绩公示:2020年8月22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公示笔试成绩。参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8: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名单于2020年8月24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公布,考生自行查询是否入围,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试讲(微型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24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予以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