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业学院2020年招聘40名合同制专职辅导员

发布时间: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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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潍坊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实力,是中国“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1+X证书试点高职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全国“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综合竞争力100强”高职院校。

学院坐落在世界风筝都--山东省潍坊市,分为滨海、奎文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2亿元,图书馆藏书140多万册。开设高职专业54个,其中,国家骨干专业9个,与3所大学联合举办“3+2”高职本科专业3个,与29所中职学校合作举办五年制高职专业17个。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其中普通高职在校生1.7万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960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40人,博士、硕士579人。专任教师中拥有“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名,泰山学者1名,省级高校教学名师9名,聘用产业教授50余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名师工作室5个。100余人次荣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含)后出生)。

(六)符合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如下。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学位

其他要求

专职辅导员岗位A

2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硕士

1.中共党员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以学校或上级正式文件为据);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学院开设专业一致或相近;思政类专业。

专职辅导员岗位B

15

研究生

硕士

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学院开设专业一致或相近;思政类专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0年8月10日9:00—8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10日11:00—8月13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wfvc.cn/,下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10日11:00—8月13日11: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咨询电话(0536-5130380)进行咨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原件、复印件以及《潍坊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简章中岗位所要求的经历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处;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有关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职业学院(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06588号潍坊职业学院清泽楼309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缴费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三部分:辅导员岗位知识、时事政治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要求,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组织。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人选从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5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30%和7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有关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研究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学院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服务期限为五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可续聘。聘期内符合条件的,可参与校内职称评聘。受聘人员享受校内控制总量内人员同等层次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控制总量内人员同等层次保险基数标准缴纳企业保险和公积金。

七、其他

本次招聘,由潍坊职业学院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http://m.sdsgwy.com/

本简章由潍坊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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