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热爱律师事业,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中文、新闻、法律、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综合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公文写作能力强的不受专业限制,能熟练运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6、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岗位职责
1、起草新闻稿、公文、工作要点及总结、会议纪要和工作报告、调研报告等文字材料;
2、办公室行政相关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于8月4日17:30前下载附件《长沙市律师协会招聘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同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资格证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csslsxhbgs@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协会秘书处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短信通知笔试人员。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公文写作。
3、面试。协会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分为初面和终面,终面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4、聘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http://m.sdsgwy.com/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长沙市律师协会有关规定执行,年薪不低于7万,缴纳五险一金。
联系人:肖婉琪
电 话:0731-85409837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58号双塔国际广场B座23楼
长沙市律师协会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