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待遇:
1.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学校根据引进博士研究生的毕业院校、专业类别和紧缺程度,给予不同的安家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执行安家费上限,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执行安家费下限。科研启动费标准为10—2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2.低职高聘。上岗后3年内聘为校内副教授,执行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副教授)工资和校内津贴标准,要求其
3年之内达到学校晋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3年后不再低职高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评审正高级职称条件的优先评聘。
3.发给住房补贴。未享受学校公寓住房的新引进博士,每月发给博士住房补贴1500元,自聘用上岗起始连续发放3年,以资助新进博士的租房需求,3年后不再发放。
4.解决配偶工作。配偶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录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与编制内职工同工同酬,并按照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5.协调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学校就近协调解决新进博士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问题。
6.提供博士工作室或实验室。由各学院为引进博士提供博士工作室或实验室,配套基本设备。
7.报销面试费用。学校按照普通教职工差旅费标准,报销前来我校参加面试或考核的博士毕业生交通费和住宿费。
备注
1.专业要求符合一级学科即可;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陇东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4-8658685
邮箱:renshike8658630@163.con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