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加分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6日~3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并缴费(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时所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597-3887123(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时如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裁定。
(三)注意事项
报考小学教师各职位通过“新任教师招聘模块”报名、缴费,在对应学科职位报考。报考小学教师语文或数学职位人员需在“报考职位备注”栏注明报考具体职位,如“报考小学语文教师职位一”,如未按要求进行“报考职位备注”的,网络审核时可能不予通过,造成报名不成功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加分申报
1.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2020年行将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可按照规定进行笔试加分。
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或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
2.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和小学英语教师专门职位的报考者不再申请加分;报考其他职位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本人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申报时须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考生可登录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xzzxrsj/“下载中心”的“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遴选工作人员相关表格(考生用)”栏下载),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无异议批准后,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按百分制折算后的分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考生的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