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东北石油大学2019年招聘22名教师、辅导员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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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人数:后勤管理处管理人员1名;国有资产管理处管理人员2名;财务处管理人员4名;校本部辅导员12名,其中男生公寓辅导员5名,维吾尔族辅导员2名,其他辅导员5名;秦皇岛校区思政课教师3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http://m.sdsgwy.com/

(二)具体条件

1.国内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其中财务人员要求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不包括本科第三批次录取学生、专升本学生),所学专业要求一致或相关;辅导员要求为第一学历须为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按照第一批次(或提前批次)培养的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2.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经过国内高考,在大学阶段通过联合办学留学或毕业后攻读国(境)外知名大学毕业并取得学位,并且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英语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也须达到相应水平),或具有半年(含半年)以上国外本专业学习经历(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 

(三)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19年12月02日17:00。

2、报名方式:需通过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 rcjlzx333@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3);

(2)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4);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2)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3)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5)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9年12月03日。

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以登陆东北石油大学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部门由东北石油大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联系电话:0459-6503273,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报名无效,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9年12月06日上午9:00-16:00。

2、确认地点: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学府街99号东北石油大学机关楼324室。

3、确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1份;

(5)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外语等级证书及其他所需证书;

(8)《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1份;

(9)《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本科为第二批次录取,但是按照第一批次培养的,须提供学校招生或教务部门证明(加盖公章);

(10)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并签订材料真实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现场确认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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