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考试方式
①公开招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中小学校音乐、美术教师和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其他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②高中学校市一中历史教师和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思政教学人才引进岗位:免笔试,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为1:1时,则采用简易方式直接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开考比例
公开招聘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 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凡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笔试成绩须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才可进入下一程序。
3、笔试内容
①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娄底市普通高中对应学科现行通用教材,其中初中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娄底市普通初中对应学科现行通用教材;
②小学普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娄底市普通初中语文、数学现行通用教材;
③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湖南省中职类对应专业的现行通用教材。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递交书面查分申请。
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有效期内查阅自己的初审状态,需补充资料的及时在系统提交。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查。
(2)复审
①资格复审的人选确定。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人选的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凡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合格分数线60分(含)的考生才可进入下一程序。其中,岗位计划为1个,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只有1人,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计划为1个以上,在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
②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本人需携带《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半身彩色证照1张、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打印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注册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考试中心(人才市场208室)现场资格审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公开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④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上进行公布。公开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如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出现1:1时,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