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符合《兰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和国企用工公开招聘计划表》所列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市人民法院驾驶员岗位、市残联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驾驶员岗位、开发区消防队驾驶员岗位、信访局文印室岗位、赤溪街道办事处文印室岗位、文化旅游局六洞山风景管理处保安、导游、售票、驾驶员岗位以劳务派遣方式入职,不受报名比例限制,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进行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后,报人力社保局备案后聘用。
公安局辅警、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革命烈士纪念馆综合管理岗位、信访局信访接待岗位、兰溪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岗位、兰溪市交投集团顺达路桥有限公司施工技术人员、财务会计岗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8: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见附件2。
3、报名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两份。
4、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5、其他县(市、区)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6、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公告之日。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受理及条件审核。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未能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招聘4人及以上岗位的不足招聘计划数1.5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公安局辅警体能测试由公安局具体负责,经体能测试后,合格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4×10往返跑、1000米(女800米)跑,俯卧撑(女1分仰卧起坐)3项,总分不低于120分。如果合格率过低,按照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的80%划定合格线。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评分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附件3)执行。
报考公安局辅警岗位有部队服役、辅警工作经历的考生总成绩加1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写作。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符合条件的考生11月22日上午(8:30—11:30)携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