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计划
选聘乡镇和街道所属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名。
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汝南县县直全供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县直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医院〕除外)
(二)选聘资格条件
选聘对象年龄为45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1974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的);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2017年上半年退伍安置人员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等次、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退伍安置人员一年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初审,统一报名,资格审查由汝南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选聘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报名咨询电话:0396-3293290。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10月28 日至 10月31日,共4 天。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汝南县人社局院内二楼人事考试中心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1)《汝南县2019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1份(附件1);(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4)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到县纪委监委统一出具有无违纪证明材料。
5.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1)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2)2009年1月1日至今,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不含部门表彰)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不含部门表彰)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不含部门表彰)加3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4分 (加分不累积计算,以最高奖励计算,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
(3)退伍军人(以退伍证为准)加1分。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考试的方式和内容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脱贫攻坚相关知识。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全权委托考试机构承担。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