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9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9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
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要求具有三年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历,同时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8年9月10日至2001年9月10日之间,“3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3年9月10日至2001年9月10日之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表格内容,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14:00,将报名表电子版、个人简历电子版(格式不限,应全面、准确、真实描述应聘人员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发送至邮箱hdxzcbgs@163.com,邮件标题以“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发送。
本人现场报名,并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海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
1、时间: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9:0014:00
2、地点: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海淀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中327会议室,联系电话:82468011
3、报名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2份;
②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2张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
④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⑤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
⑥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存档证明应为2019年3月后开具);
⑦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③-⑦项所需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初试(笔试)
初试主要考察综合能力,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初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于初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登录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区人力社保局板块(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96_51791/)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初试成绩。
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复试入围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复试入围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
海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及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发布的岗位报名条件对拟进入复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复试,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