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服从安排,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4.受聘到中学任教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到小学任教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6.男教师40岁以下,女教师35岁以下;
7.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8.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教师工作的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市中区2019年秋季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
三、报名及招聘程序
应聘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需求表》等相关信息。
应聘者直接向招聘学校咨询报名等事宜,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3至25日;2019年8月28日前,各招聘学校完成招聘工作。
待遇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所有费用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6万元。
监督电话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人事股0833-2130105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内审股0833-2138053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