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规定
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名单。为减少对农村中小学的不利影响,各镇(街)小学初选人员不超过5人、中学不超过2人。当同一镇、街小学进入初选人员超过5人、中学超过2人时,同镇、街相同学段报考人员跨职位比较,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足限定人数,其余人员落选,落选空余名额由其他镇、街同职位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对成绩相同者,优先选拔符合优先条件者,再依次按农村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性别女优先确定,如再相同者,由县教体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初选人员名单。
当出现学科报名不足时,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可调剂其他学科人选。
管理使用
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由县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并办理选调手续,并安排到泗水育才学校任教。
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不转编制、人事及工资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泗水县育才实验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由泗水育才学校教师按办学协议管理使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6761698
监督电话:6761688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