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2、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具有高校或企业行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可放宽学历。
3、专业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62周岁以内。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5、具有海外教育背景或海外工作背景者优先考虑。
招聘岗位
| 序号 | 岗位 | 专业 | 承担课程方向 |
| 1 | 工程造价专业带头人 | 工程造价 | 工程计价学、工程估价等 |
| 2 | 工程造价专任教师 | 工程造价 | 工程计价学、工程估价等 |
| 3 | 工程管理专业带头人 | 工程管理 | 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学原理等 |
| 4 | 工程管理专任教师 | 工程管理 | 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学原理等 |
| 5 | 建筑学专任教师 | 建筑学 | 建筑设计与理论 |
| 6 | 风景园林专任教师 | 风景园林 |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
薪酬福利
(一)学校提供的待遇
1、各层次人才薪酬
| 人才层次 | 年薪(万元/年) |
| 硕士中级 | 11.5—14.5 |
| 博士毕业生 | 12.7—20 |
| 副教授 | 14.7—25 |
| 教授 | 17.5—45 |
| 退休教授 | 15.74—20 |
| 学科带头人 | 具体面议 |
| 注:年薪均为税前,含单位支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退休人员不缴纳五险一金。 | |
2、社会保障福利:入校后,可享受厦门市规定的五险一金。
3、校龄工资:入校后,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每月100元的校龄工资。
4、校内住房安排:根据学校住房规定,符合条件者可按建安成本购买学校廉价房(约3500元/㎡);在厦无房的教职工可根据房源情况优惠租赁学校公寓。
5、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优惠价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6、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7、其他保障性福利及节日慰问:每年组织一次年度健康体检;发放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