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基层学校的正式教师(不含代课教师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师德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工作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3.报考岗位教师第一学历须为西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且在基层学校工作年限满3年(2016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4.符合选聘计划表中所列各岗位的工作年限和其他报考条件要求(专业条件以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准)。
选聘原则和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选聘等程序进行。
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环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面向全县公布选聘单位、选聘人数及条件、选聘程序及工作要求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8月12日。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县教育局人事股(307室)。
3.报名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要求报名):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二吋彩照3张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填写规范、真实、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只许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岗位所需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019年8月13日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个人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测试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测试工作由2019年环县一中等县城学校高中部择优选聘专任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019年8月14日公布测试成绩,根据测试成绩分岗位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遇某岗位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考察工龄较长的教师。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
考察时间:2019年8月15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组织纪律涣散的;
4、违反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行为的;
5、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或发表不良言论的;
6、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7、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8、经研究确定不能选聘的其它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聘岗位人数的,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递补的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选聘
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于2019年8月19日公布,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2019年环县一中等县城学校高中部择优选聘专任教师领导小组汇报县政府同意后,有编制的单位按程序办理选聘调动手续;没有编制的单位,先办理借调手续,待有编制时办理正式调动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