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学技能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品行端正,无劣迹;
4.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富裕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精神病史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或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本县教育系统编制内教师(含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报考。
8.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应聘者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于2019年8月14日至16日,到富裕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8942321。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无论哪个环节过程,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
3、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1份;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
(2)报名登记表1份(带照片)(《报名登记表》在公告网站中下载);
(3)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按照文件规定:以上人员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资格审查
由富裕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和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项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凡提供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富裕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人社局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时事政治等公共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及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岗位如人数不足1:2比例,应聘此岗位人员可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业务能力。试讲前40分钟由评委指定试讲课节。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满分100分。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依次按学历层次、教师资格层次、面试分数高低的序列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