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名额及岗位
综合协调科工作人员1名。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工作认真主动,态度积极,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调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8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为:公共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
5.熟练运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长兴县范围内常住户口(截至2019年8月8日)或长兴县生源毕业生(高中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或迁出时的户口证明)。
7.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报名事项与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
2019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
长兴县广场路1号行政中心604办公室。
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以上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试
如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25及以上,则组织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岗位报名人数在1:25人以下,则不设笔试环节,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