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2.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3.具有职称、区综合荣誉以及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优先考虑。
4.将个人简历、各类证书以电子形式发至邮箱26000646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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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老师 87698011 13616712878 邮箱 :260006460@qq.com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