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幼儿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幼儿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