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指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和专业要求详见《卫滨区区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发布公告
2019年6月21日,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采集考生信息方式进行,报名时未进行信息采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7月8日--7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新乡市卫滨区人民路小学院内(新乡市人民路与解放大道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3、报名办法(请考生严格执行本办法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2019年已经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通过,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由本人签订承诺书,并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按期提供,视为自动放弃)等相关资料。
1、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五年教学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由所在公办或民办学校出具,五年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9月1日)。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等。
4、报考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卫滨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份(需自行网上下载,A4纸打印,并分别粘贴近期同底版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计60元。报考时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6、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卫滨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应调整或取消拟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分教育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教育教学方法、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
2019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 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50%+教育专业知识×50%。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卫滨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公告,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考从新乡市卫滨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市卫滨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加分政策,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将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公告。
http://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