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日到2001年7月4日之间出生);
5.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如四年制毕业,第一、二、三年都属于非应届。);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旁系血亲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的,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关系或者近姻亲(近姻亲关系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血缘关系。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血缘关系的远近是根据相同的遗传基因的概率来判断的。)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公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7月2日~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7月2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填表
考生现场报名前,应先登录网址“http://58.222.239.213/”(以下简称“招聘辅助系统”)提交个人信息,以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文档(要求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100K),以便现场报名时进行审核。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⑤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2份(考生登录招聘辅助系统自行填报、打印);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如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以延迟到考察阶段提供,考察时仍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上报相关表格资料(含电子文档)。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5)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报名费。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部分紧缺学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姜堰区教育局提出意见,经姜堰区人社局审核后,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由姜堰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改报。改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下午3∶00~5∶00。改报名地点:姜堰区教育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104室。
(7)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7月11日9:00—18:00登录招聘辅助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具体日程安排、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60%),教育学、心理学、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语文基础知识、教师应知应会的常识(占笔试成绩20%),写作能力(占笔试成绩20%)。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于2019年7月22日9:00—18:00登录招聘辅助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满分均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教师岗位采取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其他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