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512-69395398。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9395378
附件:
报名登记表
以下由应聘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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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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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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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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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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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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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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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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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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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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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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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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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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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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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计算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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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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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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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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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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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高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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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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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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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报名信息真实有效,无隐瞒、虚假等行为,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报名者签名: 2019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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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记录
以下由验证负责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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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项目 (合格的打√)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职称条件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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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人员 审核意见 |
验证意见: 签名(盖章): 2019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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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选聘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