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3、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4、高中学科需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班主任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和资格证专业需相符);
5、2019年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招聘程序
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应聘者个人自愿与所在院校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应聘者网上公开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公开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荐表》(见附件1),发送到所报单位指定邮箱。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填报的《自荐表》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向审核合格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笔试
参加丹东市教育局组织的笔试,1:2选取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
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核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的,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招聘学校确定拟聘用人选。
签订协议
经面试考核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综合确定拟聘用人选,签定拟聘意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复审
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后,邮寄个人档案至丹东市教育局。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废止。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