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35周岁以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岗位要求
管理人员2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具有厦门市户籍
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能适应夜班工作
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请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厦门集美区银江路98号二楼办公室
3、现场所需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厦门市集美区供销社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以及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同一张)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凭相关材料向厦门市集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报名确认签名,并由厦门市集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进行资格条件的审查。
联系人:办公室 范先生
联系电话:6103355
招聘程序
(一)面试
1、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由用人单位及厦门市集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员担任面试官,进行现场打分,打分方式以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平均得出最终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人数不满足1:3的比例时,合格分为7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
(二)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择优进入体检,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不足1: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在用人单位指定医院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核
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根据情况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含政治情况、计生情况等)。
(四)递补
在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聘用办法和待遇
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与拟录用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厦门市集美区供销社系统工资文件规定执行。
其它事项
1、年龄、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9年5月1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及特殊情况由招聘单位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