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入围比例在资格初审合格者中,根据各区域组别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核定指标与入围面试人数的最高比例为1:1.5。
2.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3.面试内容:课堂教学或技能测试等形式,具体内容届时详见面试公告。
4.合格线:面试成绩设合格线(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其中,计划指标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少于1:1.5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5.当招聘总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当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分时,对并列者进行面试加试。成绩统计过程中如有小数,则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