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文学院2019年招聘10名师资博士后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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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共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博士)10名,拟聘用管理岗位,四年内不能调岗。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http://m.sdsgwy.com/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并能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4.海外留学归国博士、国内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提交有关材料,学校进行初审。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招聘部门(见附件2)或学校人事处联系(人事处联系电话:0371-2282270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者可按要求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hdrsk@henu.edu.cn,邮件主题:应聘行政管理人员(招聘部门名称),个人报名表命名为:“招聘部门名称(例如,教务处)”+“姓名”+“行政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18:00。

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4,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初审通过者,须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确认,学校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学校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3.考核

采取考核招聘,学校专门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考核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员名单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规违纪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合同的视作无效。

2.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聘用人员须在2019年9月前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http://m.sdsgwy.com/

4.监督电话

校纪委、监察处:0371-22866053

人事处:0371-22822703

河南大学文学院2019年招聘师资博士后岗位计划表
 
河南大学文学院2019年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河南大学行政管理人员(博士)招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二寸照片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
及时间

 

专业

 

 

婚否

 

配偶工
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英语水平

 

计算机等级

   

特长

 

 

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
及获得时间

   

联系电话

 

E-mail

   

联系地址
和邮编

   

拟应聘部门
(只能填写一个应聘部门,多填、漏填、误填无效)

 

 

学习经历

学历

学位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校类型(填写"双一流""其它")

 

本科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工作经历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所在单位

岗位

主要工作内容

证明人

 

 

 

 

 

 

 

 

 

 

 

 

 

 

 

 

 

 

 

 

 

 

实践(实习)经历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所在单位

岗位

主要实践(实习)内容

证明人

 

 

 

 

 

 

 

 

 

 

 

 

 

 

 

 

 

 

 

 

 

 

学生干部
经历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所在学校(单位)

职务

证明人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均属实,如有不实之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应聘者签名:   

   
      

 
 
 
                           

 

 


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

(一)国内毕业生网络报名需提交电子版材料清单:

1.《河南大学行政管理人员(博士)招聘报名表》;

2.个人求职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5.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6-a.应届博士研究生所在学院出具的按期毕业证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6-b.非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7.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8.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9.相关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二)国(境)外毕业生网络报名需提交电子版材料清单:

1.《河南大学行政管理人员(博士)招聘报名表》;

2.个人求职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4.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6.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三)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请参照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原件校验后当场返还,复印件留存)


 

 

                           

 

兹证明          同学是            大学             学院                  专业      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该生于                  月至               月曾担任                    职务。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字、盖章):

                               

                                 

 

说明:

1.     校级研究生干部任职情况到校团委、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2.     院、系级究生干部任职情况到本学院开具证明并加盖院党委(党总支)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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