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兰考县统战部工作人员6人。
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般指包括大专在内的学历,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等),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2016年1月1日以前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报名参加选调的,应有在乡镇街道10年以上工作经历(所在乡镇街道出具证明),并经所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加盖党委印章。
3.以上各岗位选调对象不包含以下人员:扶贫岗位工作人员(县扶贫办、各单位扶贫专干);编制在学校、医院、卫生院的工作人员; 2016年1月1日以后参加我县事业单位考试被招聘、选派的人员;单位不同意报名的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2.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其它要求;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选调程序
发布选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兰考就业网(网址:www.lkjy.gov.cn)、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等媒体上发布。
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
3.报名应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交由单位和县编办审核同意的《兰考县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可从兰考就业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验证后,需现场采集人像信息。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必须保证其选调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党建基础知识和统战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之前,因选调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选调者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者,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缺额的,均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