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2015年经特岗教师公开招聘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现一直在岗的海兴县特岗教师。
2、选聘方法。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适应教师工作需要。
5.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要求。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2018年全县农村中小学拟面向本县特岗教师选聘工作人员67名。
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海兴县教育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的《实施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在海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公告发布时间7个工作日。
(二)审查资格
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选聘范围以及选聘条件的要求,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查资格条件,审查应聘人员的档案及学历真伪等。审查期间,凡发现与所要求的选聘范围和招聘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察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具体实施。考察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主要考察工作实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县教育局负责将体检合格人员上报海兴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审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
对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海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众提出异议且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3、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拟聘人员名册,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