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录取岗位数按1:1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
(六)确定录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录用人员核准手续,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镇海教育门户”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待毕业派遣后,于2019年8月办理事业录用手续。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教师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其他事项
1.如签约、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
2.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其档案资料必须接受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6680807。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7654,12388。m.sdsgwy.com
附件2
2019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报名材料清单
1.2019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原件(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一张,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照片一致)。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专业、师范类证明(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则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本科或在研究生期间获得的院级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各类各级竞赛获奖证书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附件1:
2019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
应聘学校: 应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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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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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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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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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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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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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 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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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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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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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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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录取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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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是否师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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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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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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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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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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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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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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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及编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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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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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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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经历(高中及以上经历) |
时 间 |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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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呼 |
姓名 |
职业 |
工作地址及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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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及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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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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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所填写内容完全属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