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应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5.具备同报考岗位相对口的专业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19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录用;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止2021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聘用上岗。
招聘时间和地点
1.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2月15日8:00-16:00;
3.现场确认地点:宁波市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陈倪路75号)。
4.考试时间:2018年12月16日。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和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2019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必须与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如获得过下列荣誉:①院级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②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③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成员、全国职业院校或普通高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省级职业院校或普通高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④指导学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请在邮件中附上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证明的图片文档,同时将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中所列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压缩打包(压缩包以“姓名+学校岗位”方式命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学校邮箱68613011@qq.com。工作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者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确认: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供的《2019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贴上一寸照片)、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现场资格确认不予通过。不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
3.面谈审核: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内容。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淘汰。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通过面谈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4.如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二)考试
1.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后,按学科划定专业技能成绩合格分。技能测试总成绩为100分。应聘者技能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则60分为技能合格成绩;若技能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技能合格成绩。技能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2. 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后,按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应聘者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则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若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试讲环节。入围试讲人员如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则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3. 试讲。根据专业技能和笔试成绩按1:1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1:3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名单(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试讲形式为讲课(包括即兴回答),讲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对应的课程,即兴问答范围不限,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和应聘者的综合素养。试讲总成绩为100分,不到60分为不合格,试讲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试讲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试讲。
4. 成绩计算。根据专业技能测试、笔试、试讲成绩,按30:3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签订就业协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当场与拟录用的应聘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