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和招聘对象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录(招聘)教师1464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5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取消聘用资格未满3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采取现场填表、发送邮件、拨打电话、微信咨询等方式报名。http://m.sdsgw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