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其中,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岗位至少1个),全部采取聘用制,由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一)公用设施维修员1人
职责:负责县政府办公共区域所有设施的管理、维修和维护工作。http://m.sdsgwy.com/
(二)非营利性劳动服务员5人
1.行政文员1人
职责:负责协助县政府办行政组组长做好县政府办干部职工的考勤管理、填报各类财务报表、办公用品购买及报废登记等工作。
2.信息采编员1人
职责:负责县政府各类动态信息的采集和编辑工作。
3.政务公开管理员1人
职责:负责做好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
4.政府网站管理员1人
职责:负责澄迈县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建设维护和今日澄迈、政府文件等栏目的信息发布,指导和督查全县各部门负责栏目信息内容的更新等工作。
5.督查文员1人
职责:负责督查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执行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负责汇总督查资料或撰写督查报告等材料。
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持县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证明材料,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未就业的人员: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四)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六)完全失地农民;
(七)随军家属;
(八)贫困家庭劳动力;
(九)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2人以上(含2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11月13—18日)
依据经批准的《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认定书》岗位设置规定,将岗位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岗位介绍、拟聘人数、招聘时间、聘用条件及岗位待遇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申请(2018年11月19—21日)
本着自愿的原则,到县政府办行政组(县政府一楼)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填写《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个人申请书;(2)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和复印件;(3)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4)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898-67622591。
(三)资格审查(2018年11月22—23日)
对申请报名人员提交材料按本《方案》第四点“招聘对象”规定的条件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