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党务专干1名、文员文印员1名、校医1名;
招聘条件:
(一)党务专干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纪录;
3.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4.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5.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且能胜任岗位工作(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无传染病,无高血压等疾病);
6.年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一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7.性别:不限;
8.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般指包括大专在内的学历,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等);
9. 专业:不限;
10.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的优先考虑;
(二)文员文印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纪录;
2.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且能胜任岗位工作(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无传染病,无高血压等疾病);
4.年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7.性别:不限;
8.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般指包括大专在内的学历,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等);
9. 专业:不限;
10.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三)校医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纪录;
2.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且能胜任岗位工作(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无传染病,无高血压等疾病);
4.年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7.性别:不限;
8.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般指包括大专在内的学历,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等);
9. 专业:不限;
10.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招聘岗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务专干
1.协助书记做好学校党的会议准备、组织和记录工作。组织好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做好记载。
2.经常与教育局组宣科联系和沟通,及时上报各种文件材料,并及时取回下发的各种文件。
3.协助支部做好组织发展、外调和考核工作,填写好组织发展的各种文字材料。
4.按时收缴党费。
5.协助党支部做好各项日常工作;
6.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
(二)文员文印员
1.负责学校文印工作;
2.负责学生卫生检查;
3.协助教务科做好各项日常工作;
4.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
(三)校医
1.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卫生条例》和上级部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卫生管理和医疗业务水平;
2.在学校行政直接领导下,在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和卫生部门指导下,制定并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健全学校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
3.建立和健全师生健康档案,做好师生的体检工作。
4.对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预防和矫治;定期举办卫生保健知识讲座,对师生进行卫生常识教育,搞好卫生宣传;检查各班学生做眼睛保健操的质量,加强对学生近视眼的防治;做好女生生理卫生知识的教育;做好班级卫生员的培训。
5.进一步强化学校环境卫生、饮食卫生、体育卫生、教学卫生等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建立资料档案。
6.加强传染病的管理,配合防疫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和登记统计工作,发现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消毒处理,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的复课前的检查制度,以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7.学校卫生室应按上级要求,从实际出发,配备必需数量的药物、器械,并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物的管理,定期清点补给,防止药物霉烂浪费,严格遵守消毒制度与无菌操作制度。
8.坚守岗位,做好急救及转诊工作,并与附近医院建立联系。
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8年10月19日在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翔安分校)网站(www.xmsxazx.com)(上班时间有效)、工商旅游学校翔安分校微信公众号、微翔安公众号、厦门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公众号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8年10月19日上午8:00--2018年10月25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请关注工商旅游学校翔安分校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非在编聘用人员应聘情况汇总表》、并附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电子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报名表》内的信息必须与原件信息一致,否则,资格审核时将取消入围资格。
将《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稿和有关证件原件拍照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15880230095@139.com,邮件主题和压缩文档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党务专干。
(二)资格审核
1.网上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入围人选。
2.现场资格审核:拟于10月下旬以短信通知初审入围人选(未入围人员不给予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审核时打印《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1份),并附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不退还)。以上证书复印件材料和证明原件依次按顺序整理成册。
审核地点:
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翔安分校校内: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兴东路8号办公(远翔)楼1楼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
咨询电话:0592-7887296;电子邮箱:15880230095@139.com。
(三)考试(核)办法、时间、地点
考核采取面试(含技能)的方式。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学校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学校通知。采取报名达到一定人数时就进行考核。
3.考试(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地点:校内办公(远翔)楼四楼会议室。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学校从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学校提出申请意见,报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