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石家庄户籍或生源,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8日至2000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4)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财务会计专业,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试用期内和未满最底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地址:行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2、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10月19日9:00至10月21日17:30
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会计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3张2寸照片到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经人社局、水务局进行资格初审后填写《报名表》,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需达到1:2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直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
4、应聘考生完成报名后,于10月23日9:00至10月24日17:00到行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行唐县,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时事政治、财务会计相关知识、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遇有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生接到通知后。按规定的地点、时间等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