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积极进取,勇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http://m.sdsgwy.com/
3.热爱法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且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不良嗜好,身上有纹身的;
(7)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09月28日至1996年09月28日期间出生);
2.具有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法学类专业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提供法学大专学历证明或2018年法考客观题(机考)成绩150分以上证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3.熟悉公文写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录入水平;
4.法院工作经历满一年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及保险
试用期三个月,工资1700元/月,不缴纳保险;试用期满后工资2550元/月,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8年10月08日-2018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长治市荣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地址:长治市城区华丰东路18号明天广场小区一单元601室<市中医院附近>(乘坐2/13/14/17/20/21/101/201/303/302路公交车市中医院下车均可到达)
(2)报名联系电话:0355-6066879 18735598667
(3)公司网址:http://www.rtrenli.com
3.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信网二维码学历认证表2份;
(4)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含本人法律资格证书、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等)2份;
(5)本人近期同版一寸红底免冠照4张;
(6)《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律事务助理报名表》在公告发布网站直接下载打印并填写。
(7)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8)如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有原单位满一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
(9)通过资格审查的,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一经报名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1.招聘方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8年10月13日(14:0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