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人事考试(www.lsrsks.gov.cn);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hb.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办公时间)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丽水市金融大厦1833办公室(地点:丽水市丽阳街689号)联系电话:0578-2098995。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网站下载并填写《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lshbxx@qq.com,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素质和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环保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098921。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