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龄条件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招聘职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学历等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3、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定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为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目前在奇台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编制外工作人员,或已被录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9月18日下午18:00截止(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如实填写《奇台县2018年政府各委办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