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市区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辽市内生源迁出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原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表中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除以上证件外另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的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及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同时加盖了服务地旗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文件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文件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件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等导致民族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报名中填写的电话关机或无法接通的,责任自负。
报考“蒙授生”岗位考生面试时须用蒙古语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考生面试时须用汉语作答。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开放式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