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1、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2、主要考察: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办)等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核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1、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2、主要考察: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办)等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核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