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试教,总分100分。笔试、试教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前一天,考生到桃江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笔试形式: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内容。
(3)笔试成绩公布: 在桃江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http://m.sdsgwy.com/
2.试教(满分100分)
(1)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教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数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试教。试教名单公示前,如有放弃试教资格的可按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试教名单公示后,试教入围人员放弃试教资格的,试教名额不递补。对参加试教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试教,设定合格分数线。
(3)试教方式: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内容,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评委当场评分、亮分。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工作在县纪委的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2018届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资格。
(四)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的,在县纪委的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
2.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5.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