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清水塘地区搬迁企业人员;
5.年龄50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等详细信息见附件1。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初审、专业测试、岗位面谈、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石峰发布(微信平台)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 21 日—7月5日。采取现场报名、企业推荐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到石峰区政府大楼三楼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6室报名。(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相关招考单位配合。报考人员须填写附件2《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1份,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4.专业测试。对资格初审合格者组织专业测试,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主要内容为财务(审计)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
专业测试总成绩为100分,时间为60分钟。专业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5.岗位面谈。对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岗位面谈,岗位面谈每人时限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能力,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与判断能力等。
6.体检。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结合岗位面谈情况,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7.考察和资格复审。招考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到所在企业对其工作业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并将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备案。http://m.sdsgwy.com/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8号
邮政编码:412005 联系电话:22629700
联 系 人:简莉 监督电话:22629616 ,22629879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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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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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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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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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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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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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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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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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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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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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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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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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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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及注册(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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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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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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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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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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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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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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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高中毕业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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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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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意见 |
区委组织部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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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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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需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填写不实或有误将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