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用人机制,通过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
面试对象
报考2018年桂林市临桂区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并通过桂林市临桂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符合面试资格的考生。
面试形式、内容
面试形式:说课。
面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内容,同一岗位面试试题内容一致。
面试时间、地点及考生资格确认
(一)时间:2018年6月16日。
(二)地点:桂林市临桂区第一中学(临桂区城区兴临路7号)。
(三)考生资格确认:6月16 日上午8:00前,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到桂林市临桂区第一中学面试考点候考室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和按组抽取考试顺序号。
8:00后未进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中学考点大门视为自动放弃, 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的组织及程序
面试工作在桂林市教育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桂林市临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由桂林市临桂区教育局和桂林市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一)面试考点场所设置
面试考点分别设立候考室、面试考场等,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桂林市临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临桂区区外中小学教师中聘用。每个考场设考官席、监督席、计分员席、核分员席。
(三)面试考生管理
1.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期间一律不得离开候考室。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侯考室,已携带进入侯考室的,须关闭电源,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的,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面试结束后,严禁返回候考室,立即离开面试考场。
(四)面试的程序
面试说课实行当场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考生按抽取顺序由引导员带入考场,进入考场考生自报顺序号,不准通报个人姓名;说课时间为15分钟。
(五)面试的评分办法
1. 面试说课实行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每个考场7名考官,每位考官根据考生说课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位考生得分。
2. 评分办法: 各要素分值可评价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采用7名考官各自评出的要素分值的总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余下5名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3.每位考生的说课结束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计分员对每位考官的评分进行统计,计算好该考生最后得分,核对无误由主考官、监督员和计分员签名后,将汇总表及每位考官的评分表装袋。
4.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育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2×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栏公布。
6. 考核人选的确定
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
按照同一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果再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则以《教育学与教育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属于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则重新组织面试)。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桂林市临桂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面试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面试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旁系血亲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的,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关系、近姻亲(近姻亲关系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血缘关系。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血缘关系的远近是根据相同的遗传基因的概率来判断的。)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面试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
2.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解释及咨询电话:0773-5582025、5580901桂林市临桂区教育局人事股。
相关网站: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gu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