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60%,其他约占40%,试卷满分为100分;小教大专班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政策性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乌审旗户籍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报考蒙授幼儿园教师的考生统一不加该项分)。
同时符合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
4.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各岗位按照该岗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招考计划数在5人以下的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人员将不再递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