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机构和权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认定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在柳州市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6年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柳州市管辖区内。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18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至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教师资格者,申请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申报人员可放宽至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 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按照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1.考生网报申请时间:2018年5月2日-6月30日。
2.考生在网报申请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3.报名成功后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2份。
地点: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23号窗口(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西裙楼,可乘78路、54路公交车在市民广场站下车即到)。
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1. 5月10日-7月10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
地点: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23号窗口(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西裙楼,可乘78路、54路公交车在市民广场站下车即到)。
2.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2629350
(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请自行咨询各县、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
1.各城区教育局
城中区教育局:2094744,鱼峰区教育局:3163324,柳北区教育局:2806494 ,柳南区教育局:2127121,柳江区教育局:7214990。
2.各县教育局
柳城县教育局:7613460,融水县教育局:5123642 ,融安县教育局:8138942,鹿寨县教育局:6814943,三江县教育局:8611593。
(三)申请人现场审核时需提交材料
1.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3.《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4.体检表(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8.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原件、复印件。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 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112.5px);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请不要装订。
(四)有关材料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需要相片的要按照所标示的相片规格贴好相片。
2.必须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凡擅自到其它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不予认定。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辖六县人民医院。如需变更,须经柳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现场审核认定14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2.地点: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3.咨询电话:2629350
(二)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告知(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及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区教育局确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自行咨询各县、区教育局。
申 请 人 思 想 品 德 鉴 定 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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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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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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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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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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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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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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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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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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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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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热心社会公 益事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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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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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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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无犯罪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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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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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鉴定单位 (全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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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鉴定单位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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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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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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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写人(签字):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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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第1—3栏由本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 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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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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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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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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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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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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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正面 免冠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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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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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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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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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或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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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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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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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官
科 |
眼 |
视力 |
右 |
矫正视力 |
右 |
辨 色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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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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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 |
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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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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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 |
听力 |
右 公尺 |
耳 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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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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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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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 |
嗅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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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 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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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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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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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 |
唇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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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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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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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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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科 |
身长 |
公分 |
胸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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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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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
公斤 |
脊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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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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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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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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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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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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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科 |
血压 |
/kpn |
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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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及呼吸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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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血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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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器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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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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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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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及 精 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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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X 线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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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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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检查 |
肝功能(ALT、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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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医 院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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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医师: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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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用A4纸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