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招聘由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四部分组成。
(一)考试办法
1.笔试:2018年4月15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原始成绩)设定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的不予参加面试。
2.面试
(1)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同时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县教育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技能、教学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3)若参加面试的对象只达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
(4)面试内容涉及到技能测试项目的,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应60分(百分制)及以上,达不到60分的以面试不合格论处,不予录用。
(二)考试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2.报考者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者的总成绩将在福建省泰宁县政府网(http://www.fjtn.gov.cn/)上公布。
3.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面试的具体安排将在福建省泰宁县政府网公布,详情登录(http://www.fjtn.gov.cn/) http://m.sdsgwy.com/
招聘咨询电话:0598-7838419(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