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花乡沭阳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接到参加体检通知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沭阳县人社局会同县住建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开始后,沭阳县人社局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花乡沭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沭阳县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政策咨询电话: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7-88325795(沭阳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m.sdsgwy.com
沭阳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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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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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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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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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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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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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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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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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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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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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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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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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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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填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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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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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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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生签字确认 |
本人对上述填写的报名情况保证真实有效并对报名信息已经确认无误。
考 生(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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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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