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4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5人至15人(含)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体能测评
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在考察前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工作遵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经过体能测评合格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当日复检项目的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http://m.sdsgwy.com/
咨询电话:0535-8788912
监督电话:0535-8528515
网站: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krsj.longkou.gov.cn)
|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 |||||||
|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填写,并加盖公章。 |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 身份 | 职称 (技术等级) |
身份证号码 | |||||
| 参加工 作时间 |
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 ||||||
| 现 实 表 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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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 |||||||
| 人事 关系 所在 单位 意见 |
同志人事关系现在我处,其人事档案现在 处保管。我单位同意其报考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如其被聘用,我单位将配合办理其人事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单位盖章) 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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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 档案 管理 部门 意见 |
同志人事档案现在我处存放,系(用人单位委托我处集体代理/该同志委托我处实行个人代理/我处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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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 注:1、“身份”从应届毕业生、干部、工人、见习期学生(未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中选填。 2、“职称(技术等级)”:“职称”指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术等级”指工人取得的工人技术等级。 3、“单位意见”栏中“批准人”由单位负责人签字;“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中“经办人”由人事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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