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采取先笔试、后试讲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写作能力,不提供参考资料,字数为不少于2000字,卷面分100分,时间为150分钟。统一阅卷,统一评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试讲。入围试讲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若最后1名成绩并列,则同时入围试讲)。
试讲采取每人一个专题,现场选题、现场准备、现场讲授、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试讲人员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能力、授课艺术等,分值为100分。具体安排为:现场集中公布选题范围,每人选择一个专题,现场2个小时准备试讲稿件,现场集中抽号,每位参选人员按编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现场进行试讲,时间为30分钟,综合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试讲人最后得分(7名考官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成绩当场宣布。
试讲时间、地点详见试讲通知书。http://m.sdsgwy.com/
3.成绩合成。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咨询电话:6816221(县委党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