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中国·韶山网”(http://www.shaoshan.gov.cn)和“韶山教育网”(http://jyj.shaoshan.gov.cn)上另行公告。
3.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4.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或加盖公章的2017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面试
1.面试由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将在“中国·韶山网”(http://www.shaoshan.gov.cn)和“韶山教育网”(http://jyj.shaoshan.gov.cn)上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4.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能力、组织课堂教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时间待定。
5.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6.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7.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
成绩合成和排名
1.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教育综合知识》×50%
2.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3.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排名。
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参加体检和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考察
考察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递补,每个岗位递补1次。
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韶山网”和“韶山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0731-55682004
监督电话:0731-55682581m.sdsgwy.com